漳州沈海复线公司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甬莞高速天宝枢纽至平和互通段干线通道主动管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补遗书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GSZ-2025-200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漳州沈海复线公司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甬莞高速天宝枢纽至平和互通段干线通道主动管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最高限价为******元,设计施工总承包费=设计费+施工总承包费(含工程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投标人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费和设计施工总承包费下浮率K值同时进行报价。投标人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第(2)点修改为:“ (2)本项目招标采用固化清单,固化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填写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下浮率(K值),即可完成投标固化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编入投标文件。”《漳州沈海复线公司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甬莞高速天宝枢纽至平和互通段干线通道主动管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固化清单》详见本补遗书附件,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3、本项目“招标编号:GSZ-2025-200”修改为:“招标编号:GSZ-2025-189”。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1-12楼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