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场站货运生产作业管控平台甲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场站货运生产作业管控平台甲供物资采购 已由 ******委员会 以 ******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NXGZ3-25-09-704/H
2.2 建设地点:******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工业园区站
2.3 建设规模:中卫专用线线路全长19.25公里,线路自中卫市沙坡头区柳家庄站引出至工业园区站,项目总占地面积135.80公顷。
2.4 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2.5 招标范围:
(1)货物名称及数量:4套常闭式手动平过道系统、1套集装箱门禁系统、3套整车门禁系统、货运生产管控平台及配套的电力线缆。
(2)技术服务: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质保期内售后等技术服务。同时,货运生产管控平台安装完成后负责与国铁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软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
******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31.9万元,在2022年~2024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19万元。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与供货合同一一对应,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作为证明材料)。
注:类似项目指与招标项目专业类似、规模相当的铁路货场、港口、物流园区等。
3.4 信誉要求:(1)诉讼及仲裁: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所投产品近5年内未出现过设备供货质量问题,未产生相关法律诉讼,须提供承诺函。
(2)履约情况:投标人在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
******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3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5 年 9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9 月 24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 地 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
天源财汇中心 C 座 7 层 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
联系人:李晓 联系人:陈晨、梅乃文、王然、李峰
电 话:****** 电话:******、******
电子邮件:******11@qq.c om 电子邮件:******8@qq.c om
2025 年 09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