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4-JSJH-G2025-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采购 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及具体要求”中所有空调外机统一加上一条参数:“★散热方式:顶部出风散热”,详见招标文件。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3、技术部分”中:
“(4)所投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够提供智慧楼宇数字化方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11)所投多联机为绿色智慧多联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两条评分项。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3、技术部分”中: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得5分,其中标注“★”部分每有一项负偏离做无效投标处理,未标注“★”部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现更正为: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得9分,其中标注“★”部分每有一项负偏离做无效投标处理,未标注“★”部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6、商务部分”中:
(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现更正为:
(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供货时间做如下修改:
本项目供货时间分为两部分:
(1)办公楼及食堂部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2)审判楼空调系统安装需配合招标人审判楼维修改造工程同步进行,目前该工程工期未明确。审判楼空调系统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另行通知后(接通知一个月内)供货,且招标人保留取消审判楼空调订单权利(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审判楼空调系统报价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六个月,超出该期限后,投标人有权拒绝供货并取消该部分订单(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付款方式做如下修改:
(1)合同签订后预付办公楼及食堂部分合同价的40%: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至该部分审定价的100%(含前期已支付款项);
(2)审判楼部分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该部分审定价的100%。
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若中标人未提供发票,采购人可以推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部分参数修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05-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2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