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铝电垃圾清运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0 17:56:3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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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部铝电、新庄北井垃圾清运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询价范围
为了保证矿、厂区正常生产、生活,满足环保要求,需对铝电分公司、新庄北井垃圾及时进行清运,本次垃圾清运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
范围:本询价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铝电分公司发电公司南厂区西门内侧垃圾存放点的全部垃圾清运;新庄北井垃圾存放点的全部垃圾清运
二、项目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铝电分公司垃圾清运技术要求、新庄北井垃圾清运技术要求)
三、资格要求: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是否签订协议:是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为一票含税到厂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4.环保要求:根据当前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要求,承担垃圾清运工作的公司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垃圾清运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营业执照、环境卫生服务许可证,垃圾转运点的存放相关证明垃圾处理厂的回执证明等。
清运公司需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例如,垃圾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尾气排放达标;垃圾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应提供垃圾运输中转站的具体位置(具体到乡镇村区域等位置),不得随意倾倒、焚烧垃圾等,如有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我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解除合同。
5.结算方式:协议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按公司规定结账。
四、申请人(供应商)条件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提供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份之后)不低于1份物业管理或垃圾清运类似业绩合同。
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7时00分提交资质预审文件,报价资料待资格审核后统一邮寄到:河南省永城市东外环企管科4楼。
2、递交方式:******,文件名以公告名称命名。
3、联系人:后勤部企管科
4.联系电话:******
查看附件:
铝电分公司垃圾清运技术要求(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