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白塔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遗内容如下:
(一)补遗1: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修改为“2.5 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二)补遗2: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政府采购工程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修改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小微企业承接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额的24%)。”
(三)补遗3: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缺陷责任期中“工期:300日历天”修改为“工期:500日历天”
(四)补遗4: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中“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修改为“无”。
(五)补遗5: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中“(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修改为“(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小微企业承接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额的24%)。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承诺函》;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补遗6: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中“不允许”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金额要求: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注: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
(七)补遗7: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严重不平衡报价中“[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项工程“污水改造”和“道路改造工程”中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不±10%]”修改为“[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项工程“污水改造”和“道路改造工程”中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不超过10%]”。
(八)补遗8: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5严重不平衡报价中“[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项工程“污水改造”和“道路改造工程”中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不±10%]”修改为“[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项工程“污水改造”和“道路改造工程”中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不超过10%]”。
(九)补遗9:
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 (三)其他资料中增加“3.分包承诺函
分包承诺函
(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时采用)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若中标,承诺将合同份额的 %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补遗10: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25%(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后为计算基数)。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担保提交后30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25%后,
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按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的50%(为预付款支付比例的2倍)进行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额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银行保函。
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与预付款金额一致。
预付款担保的时间: 。
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时间 。” 修改为“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后为计算基数)。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担保提交后30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30%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按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的60%(为预付款支付比例的2倍)进行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额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
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与预付款金额一致。
预付款担保的时间:发包人收到预付款担保之日起至预付款全额扣回后第30日止。
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全额扣回后30日止。
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时间: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满后30日退还(或解除担保) 。”
(十一)补遗11: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进度款支付:”增加“⑧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需按扣除预付款支付过的金额计算。”
(十二)补遗12: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7元(大写:叁仟陆佰伍拾万肆仟捌佰捌拾柒元伍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751052.65元(******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三)补遗13: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本通知发出,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出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现重新发布本项目施工图,施工图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四)补遗14: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3增加“中标人进场施工后,投标文件填报的主要管理人员在3日内到发包人处登记,并在开工后每天接受发包人安设在施工项目部的人脸识别录入考勤,具体规定如下:
(1)项目经理每月考勤不得少于28天,若未达到考勤指标要求,缺勤一天发包人按8000元/人/天对承包人进行违约金处罚。
(2)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每月考勤不得少于28天,若未达到考勤指标要求,缺勤一天发包人按5000元/人/天对承包人进行违约金处罚。
(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月考勤不得少于28天,若未达到考勤指标要求,缺勤一天发包人按3000元/人/天对承包人进行违约金处罚。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连续2个月未达到考勤指标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作出补偿。”
(十五)补遗15: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及之前的答疑补遗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荣昌区白塔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10.2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