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
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二、澄清事项:
1.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特别注意事项未显示完全,澄清如下: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评标诚信基准分值的通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企业招标投标评标诚信基准分值为计算依据。
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报价得分计算采用方法(一)。
3)本项目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设置依据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工程费用 ,最终勘察设计费结算以第三方审定的工程结算费用为准。
4)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补齐所需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
2.本项目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具体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注: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保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银川市唐徕花园A区1号楼六层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泽坤、刘宇翔、宋梦璇、杨赫、杨凡
联系电话:0951-******、******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服务中心5楼招标部(五里台路与烟墩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