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CM[采招]******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江中心道班房零星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中商务评审部分:
2、项目人员配备 | 3 |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2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5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的1.2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5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若社保由上级等有关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更正为:
2、项目人员配备 | 3 | 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5分; ②项目总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的1.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5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若社保由上级等有关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3日
2、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
4.2、保证严格按图纸、规范和工艺操作程序和《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和经采购人审批的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组织施工,加强质量自检和安全管理(评审项2)。
更正为:4.2保证严格按图纸、规范和工艺操作程序和经采购人审批的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组织施工,加强质量自检和安全管理(评审项2)。
4.5、养护工程施工中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当书面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工程变更管理按《福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评审项5)。
更正为:4.5、工程施工中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当书面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工程变更管理按《福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评审项5)。
7.5、采购人均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课以项目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视情况由采购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评审项15)。
更正为:7.5、采购人均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课以项目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视情况由采购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评审项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10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广场B座6层
联系人:陈丹丹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