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CDZ-2025-381651,项目包号:
(二)项目名称:通勤车租赁
(三)预算金额:270,000.00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车辆类别 | 核定载人数 | 租车数量 | 使用天数 | 租车起止时间 | 租车事由 |
1 | 30-39座 | 38 | 1.00 | 260.00 | 2025-06-08 至 2026-06-08 | |
其他服务要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通勤线路1号车早0730从辽阳东路15号附近发车,全程45公里,9点前到达西海岸黄浦江路2号附近,下午1700返回2号车早0800从宁夏路288号附近发车,全程35公里,9点前到达西海岸黄浦江路2号附近,下午1700返回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一号通勤车9座以上空调客车一辆,二号通勤车9座以上空调客车一辆,要求专车专用,车辆为公司自有,配备专人驾驶,具备空调、暖气、窗帘等设施。2、成交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一号通勤车、二号通勤车车型需求,车龄不超过2年。3.车辆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车辆必须具备运行资质(道路交通运营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和年检记录等)各种有效证件齐全,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损险、车上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齐全有效。 4.车辆须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5.每条线路提供同样标准的备用车辆壹辆。6.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性能良好,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车内温度高于24度保证冷气开放,车内温度低于16度时保证暖气开放。7.驾驶人员在驾驶时,应确保遵守有关交通法规规定,采购人认为驾驶员服务态度差,可以口头或书面通知供应商整改,如拒不改善者,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驾驶员。通勤车管理要求1.通勤车运营必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规定,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发车,服从管理,安全运营。2.通勤车驾驶员年龄55岁以下,驾驶工龄5年以上,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3.线路开通前,司乘人员须进行统一培训和教育,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4.司乘人员统一着装,仪表端庄,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5.成交供应商确保安全行车并将乘车规定明示于车厢内,通勤车发生事故导致车辆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与采购人无关。如在行驶中或停靠站时造成采购人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6.除通勤车线路上正常运行的车辆外,还须有足够的应急车辆,以备班车一旦发生中途故障、事故等情况能及时调整车辆或采取补救措施,否则,我校教职工可另租车到达目的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通勤车运行时间、运行天数,运行天数和运行里程据实结算。8、成交供应商每天提前15分钟到达发车地点,做好出车前准备,并按时发车,不得延误,若延误15分钟发车。9、在通勤车运营期内因修理、检验或其他原因需更新替换的车辆,必须达到原有车辆等级,并提前三日向我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方可。10.因雨雪天气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按照原定路线 行驶时,要听从采购人安排,并不得增加费用。通勤车运营要求1.成交供应商具有实力和车辆储备,能够满足我方日常通勤并具有能在车辆维修、故障等紧急情况下车辆调换递补的能力。2.成交供应商对已有车辆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有偿转让、承包或租赁经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发车。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准备好所需车辆,并于 年 月 日开始正式运营服务。4.在成交经营期内,不得擅自终止运营、不得将参营车辆改作其他用途,配备充足的预备车辆,车辆运营时不得出现滞留的情况。 5.成交供应商须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5-05-12 10:52:2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5-05-13 ~ 2025-05-15 18:00:00
需求信息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报价,系统自动计算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也可以撤回报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3)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如认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向供应商说明理由。
(4)采购人确定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可任意指定一家成交。
(5)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崔老师 ******
采购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创新发展研究院
2025年05月12日
查看项目详情","createDate":"2025-05-12 10:52:20","publishTime":"2025-05-12 10:52:20","endTime":"2025-05-15 23:59:59","noticeFileList":[]},"time":"2025-05-12 13: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