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合文体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体育局的委托,就******街道综合文体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项目编号:24-10ZZ88784,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3月11日完成评审工作,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定标规则,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24-10ZZ88784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体育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六、中标人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T
单位地址:******街道新兴社区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区体育馆整栋
法定代表人:陈秋灵
七、中标条件
(一)主要中标条件
******街道综合文体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最低承诺投资额”为:(大写)伍拾万元整;(小写)RMB:500,000.00。
(二)其他主要中标条件
1. 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物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534号,独栋办公楼,共三层,可用于社会化运营建筑面积1650㎡。场地已完成精装,后期运营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改造。
2. 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经营权招标的运作模式,引入具有综合实力、具备行业先进技术经验和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运营方开展合作,由中标社会化运营方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
3. 回报机制
项目经营期内,社会化运营方在经营范围内通过自主经营获得合理回报,其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教培收入、体育活动收入、文创产品收入、配套服务收入等。社会化运营方依法获取各项收入,承担经营成本,进行收入分成后自负盈亏。在经营期限内,实施单位不提供项目运营补贴。
4. 运营收费及定价
拟收费项目及相应的收费标准由中标经营方参考周边同类项目并综合本项目服务水平合理制定,并于项目首次经营前和每经营年度起始日30日内向实施单位备案。实施单位及政府物价主管部门认为经营方制定的价格不合理的,有权要求经营方调整相应的价格,并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5. 超额收益分配机制
鉴于本项目为提供公益服务的文体类项目,在项目经营期间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按照收益与风险对等原则和项目公司盈利但不暴利的原则,同时为了鼓励项目公司提高整个项目的效率,在本项目收回投入成本后,按照项目公司年收益进行梯级分成,即超额利润增至不同阶段则对应不同的分成比例。政府方有权对本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社会化运营方应予以配合,具体以协议签订的分配要求为准。
6. 合作期限
本项目经营期限为 5年。
九、评审小组组成
党宏、郭海燕、曾金华、逯仁河、廖东玲、詹汇佳、王在猛
十、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单位信息
******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管理中心大厦22楼
联系方式:黄工 0755-******
(二)招标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集团总部大楼25楼
联系方式:梁工:****** 刘工 ******
******体育局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