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次对金沙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委员会
******办事处金民、金槐社区江西湾
项目概况:金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本次改扩建扩容设计最终堆存标高990m,增加库容约966万m3,灰场总库容约3314万m3,总坝高86m,可满足电厂约4.8年的堆存需求。贮存处置场主要存放粉煤灰、炉渣和石膏,贮存处置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副坝、防渗系统、排洪系统、调节池、回水泵站、截洪沟、监测设施、其他辅助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稿
******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及其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大量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有针对性地实施了环境现状监测,在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项目方案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金沙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金沙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
链接:******/s/1Dd5ywxLBwg71bs_epx0iWA?pwd=z401
提取码:z40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时间
对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将征求在本项目周边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该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参与说明
本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进行公示,公众参与说明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
链接:******/s/1Yjy5yAXfY0Ye3OViONlwMw?pwd=mfhw
提取码:mfh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回馈建议和意见:
******委员会
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刘工
联系电话:0851-******
电子邮箱:******
******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